| 品目名称 |
集中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|
| 货物类 |
|
| 1.电器设备<包括工业洗衣机、吸尘器、摄影摄像器材、其他电器设备等>
电视机
电冰箱
空气调节器 |
3千元以上 |
2.办公自动化设备<包括传真机、速印机、碎纸机、投影仪、扫描仪等>
计算机
打印机
复印机 |
3千元以上 |
| 3.各类家具<包括办公、宿舍家具> |
3千元以上 |
| 4.专用设备
通讯设备
印刷设备
照排设备
网络设备<服务器、路由器、交换机、调制解调器>
医疗器械
计划生育设备
交通管理监控设备
农用机械设备
消防设备
道路清扫设备
警用保安设备
图书档案管理设备
教学设备
实验室设备
广播电视影像设备
灯光音响设备
文艺体育设备
电梯
锅炉
环保检测设备
其他专用设备
救灾防汛农用物资
|
1万元以上
1万元以上
1万元以上 |
5.交通工具
轿车
越野车
卡车
载客车
专用汽车
摩托车 |
|
工程类 |
|
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
房屋装饰装潢工程
水暖管网维修更新
绿化美化工程
系统集成网络工程
其他工程 |
5万元以上 |
服务类 |
|
机动车辆统一保险
机动车辆定点维修
印刷
其他
|
3千元以上 |